(略) 管理人關于拍賣 (略) 名下位 (略) 童家溪鎮(zhèn)建設村新房社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權、存貨、設備等整廠資產(chǎn)的競買公告
(略) 管理人(以下簡稱“管理人”)將于2025年05月08日10時至2025年05月09日10時止(延時除外) (略) (略) (略) (處置單位: (略) 管理人,網(wǎng)址:http://** 監(jiān)督單位: (略) (略) (略) )進行公開拍賣活動,現(xiàn)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一)鄭重聲明:本標的系管理人依法獨立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破產(chǎn)法》第25條第6項規(guī)定 (略) 處置債務人財產(chǎn),并承擔相應責任。
(二)競拍前請務必遵照《競買公告》《競買須知》及《標的物介紹》要求,進行實地看樣、調(diào)查標的信息(如過戶要求等)、了解競買資質(zhì)、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內(nèi)容。如違反相關約定,您的保證金可能會被劃扣并產(chǎn)生其他法律責任,請理性參拍。
(三)競買人競拍前應向自然資 (略) 、住房和 (略) 、市場 (略) 、稅務等相關部門,對標的物的權屬、能否過戶、過戶要求和流程、稅費繳付的標準及起止時間,以及其他需注意的事項進行咨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qū)е虏荒苓^戶或完善相關手續(xù)的風險由買受人承擔,能否辦理產(chǎn)權證書或過戶由競買人自行到相關職能部門了解, (略) 、管理人、法院、輔助 (略) 不作過戶的任何承諾。標的實際情況以現(xiàn)狀為準,若有涉及違建部分,由買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有關行政 (略) 理并承擔相應費用,若因標的物現(xiàn)狀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遲辦理過戶手續(xù)及辦理二次過戶造成的費用增加及后果由買受人自負,而由此產(chǎn)生的問題不影響拍賣成交結果及成交價格。 (略) 、管理人、法院、輔助 (略) 不承擔標的物瑕疵保證。
(四)本次拍賣公告所作的情況說明和提供的圖片、視頻、文字資料等,僅為競買人參與競買提供參考,不能作為競買人判斷、權衡價值的最終依據(jù),競買人根據(jù)自身需求可自行調(diào)查、了解、核實。未盡事宜,管理人、法院、輔 (略) 均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本次拍賣標的以其交付時的現(xiàn)狀為準(請競買人自行現(xiàn)場查看,競買人參與競拍視為對標的現(xiàn)狀認可),管理人、法院、輔 (略) 均不承擔標的瑕疵保證責任。除拍賣文件披露外,競買人應對拍賣標的實際狀況以及瑕疵(含顯性、隱性瑕疵)等自行調(diào)查核實并承擔投資風險。本次拍賣所展示圖片及視頻僅供參考,具體以標的實物現(xiàn)狀為準;有意者請親自實地看樣,未看樣的競買人視為對標的及相關實物現(xiàn)狀的認可和接受,并自行承擔其可能存在的一切風險、責任和費用。競買人一旦繳納保證金參與競價,無論是否咨詢或進行調(diào)查,均視為對標的全部情況(包含已知和未知瑕疵)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標的現(xiàn)狀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競買人應當自行承擔可能存在的一切責任、風險和費用。
(六)技術服務 (略) (略) 在拍賣成交價之外額外向買受人收取的款項。
(七)若有糾紛,競買人應當自尋法律途徑解決,管理人、法院、 (略) 均不負責,競買人不得因此向管理人、法院、 (略) 提出任何異議或任何索賠等權利主張,由此產(chǎn)生的問題不影響本次拍賣成交結果及成交價格。請欲報名參與競價的競買人充分考慮標的顯性和隱性的瑕疵、 (略) 場價格的波動,謹慎選擇,慎重決定。
二、拍賣標的及起拍價
(一)標的:重慶永發(fā)科技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北碚區(qū)童家溪鎮(zhèn)建設村新房社的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權、構筑物、存貨、機器設備等整廠資產(chǎn)。
(二)標的基本情況(內(nèi)容摘自評估報告(重信通資評報字[2024]第0050號),若披露信息與標的實際狀況不符,以標的實際狀況為準)
1.房屋建筑物
序號 | 建筑物名稱 | 結構 | 建成年月 | 建筑面積 | 備注 |
1 | 廠房1 | 簡易鋼結構 | 2013/1/1 | 3433.47 | 墻體高度9.4m |
2 | 廠房2 | 簡易鋼結構 | 2013/1/1 | 3688.79 | 墻體高度9.3m,少部分超出土地紅線 |
3 | 廠房3 | 簡易鋼結構 | 2013/1/1 | 3800.43 | 高度9.4m |
4 | 廠房4 | 簡易鋼結構 | 2013/1/1 | 3985.11 | 高度9.6m |
5 | 廠房5 | 簡易鋼結構 | 2013/1/1 | 6524.32 | 少部分超出土地紅線 |
6 | 廠房6 | 簡易鋼結構 | 2013/1/1 | 198.04 | |
7 | 廠房9 | 簡易鋼結構 | 2013/1/1 | 2600.58 | 大部分超出土地紅線 |
8 | 廠房10 | 磚混 | 2013/1/1 | 25.86 | 超出土地紅線范圍 |
9 | 廠房11 | 簡易鋼結構 | 2013/1/1 | 69.04 | |
10 | 廠房12 | 簡易鋼結構 | 2013/1/1 | 50.22 | |
11 | 廠房13 | 磚混 | 2013/1/1 | 31.35 | |
12 | 廠房14 | 簡易鋼結構 | 2013/1/1 | 564.43 | 部分超出土地紅線范圍 |
13 | 廠房15 | 簡易鋼結構 | 2013/1/1 | 3251.73 |
(1)上述房屋建筑物(即廠房1-6、廠房9-15)均未辦理產(chǎn)權證。
(2)廠房1-6、廠房 9-15不存在單獨抵押擔保情況,但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權已抵押。根據(jù)評估報告顯示,此13項建筑物修建時間約為2013年1月1日,建筑物所占用土地的最早抵押登記時間為 2014 年4月22 日。建筑物建造時間早于土地抵押權設立期間。(土地抵押情況見后述土地他項權利狀況)
(3)廠房2、廠房4、廠房9此3項建筑物存在租賃情況,租賃面積合計5738m2。租賃詳情如下:
序號 | 承租人 | 租賃面積(㎡) | 租賃期限 | 租金(元/月) | 備注 |
1 | 重慶 (略) | 3700 | 無固定期限 | 可能涉及訴訟,最 (略) 確定為準 | 廠房2 |
2 | 重慶 (略) | 708 | (略) | 廠房4 | |
3 | 重 (略) | 580 | (略) | ||
4 | 孫婷 | 750 | 2023年7月10日至2025年7月9日 | (略) | 廠房9 |
2.構筑物
序號 | 名稱 | 結構 | 建成年月 | 建筑面積(m2) |
1 | 廠區(qū) (略) | - | 2013/1/1 | 3000 |
構筑物為新 (略) (略) ,未出租、未抵押、未設立地役權,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權已抵押,根據(jù)評估報告顯示,該構筑物與廠房同時期修建,修建時間約為2013年1月1日,構筑物所占用土地的最早抵押登記時間為2014年4月22日。構筑物建造時間早于土地抵押權設立期間。(土地抵押情況見后述土地他項權利狀況)
3. 土地使用權
序號 | 土地權證編號 | 權利人 | 土地位置 | 取得日期 | 用地 | 土地 | 土地使用權終止 日期 | 開發(fā)程度 | 面積(m2) |
1 | 107D房地證2013字第(略)號 | (略) | (略) 蔡家組 (略) D17-4/03地塊 | 2013年11月5日 | 出讓 | 工業(yè) | 2063年5月30日 | 紅線外“六通”、紅線內(nèi)“場平” | 19,082 |
2 | 107D房地證2013字第(略)號 | (略) | (略) 蔡家組 (略) D16-1/02地塊 | 2013年11月5日 | 出讓 | 工業(yè) | 2063年5月30日 | 紅線外“六通”、紅線內(nèi)“場平” | 26,337 |
(1)抵押、查封、居住權:根據(jù)《不動產(chǎn)登記查詢結果告知單》,截至評估基準日,上述宗地使用權均存在抵押、查封事項。 (略) 蔡家組 (略) D16-1/02地塊抵押權人為上海浦東 (略) 重慶分行,被擔保主債權數(shù)額(最高債權數(shù)額)(略)元。 (略) 蔡家組 (略) D17-4/03地塊抵押權人為上海浦東 (略) 重慶分行、重慶 (略) ,被擔保主債權數(shù)額(最高債權數(shù)額)分別為(略)元和(略)元。
(2)租賃: (略) 蔡家組 (略) D17-4/03地塊上有部分土地已出租。
序號 | 承租人 | 租賃面積(㎡) | 租賃期限 | 租金(元/月) | 備注 |
1 | 重慶洋渝 (略) | 7000 | 無固定期限 | (略) | |
2 | 張偉 | 2541 | (略) | 廠房15旁空地 |
4. 存貨
存貨共計108項,主要有168FB缸套、192缸套、188普通缸套、缸套、168FA 普通缸套、鐵框、接頭、堵頭、鈷花、螺釘、刀具、168 箱體、170箱體、168電機蓋、168支架、188箱體等,均存放于 (略) 廠房內(nèi),詳情參考評估報告(重信通資評報字[2024]第0050號《存貨評估明細表》)(以現(xiàn)場的實物現(xiàn)狀和數(shù)量為準)。
5. 機器設備
機器設備共計588項,包括三方鉆孔專機、數(shù)控珩磨機、螺桿式壓縮機、手叉車等。所有設備均存放于 (略) 廠房內(nèi)。詳情參考評估報告(重信通資評報字[2024]第0050號《機器設備評估明細表》)(以現(xiàn)場的現(xiàn)有實物現(xiàn)狀和數(shù)量為準)。廠內(nèi)現(xiàn)存已抵債機械設備48臺(未在本次拍賣范圍內(nèi))尚未搬離,若本次拍賣成交,買受人需給出合理期限讓其搬離。
6. 電子設備
電子設備共計102項(不包含存放于財務室的3臺電腦),包括格力柜式空調(diào)、映美針式打印機、電腦、辦公桌椅、茶桌等。所有電子設備均存放于 (略) 廠房內(nèi),詳情參考評估報告(重信通資評報字[2024]第0050號《電子設備評估明細表》)(以現(xiàn)場的實物現(xiàn)狀和數(shù)量為準)。
(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具體詳情請參考評估報告。)
(三)起拍價、保證金、增價幅度
起拍價:39,(略)
保證金:4,000,000元
加價幅度:20,000元(及其整倍數(shù))
注意:標的所載信息僅供參考,交付時若標的信息與描述時不符,以交付時標的現(xiàn)狀為準,成交價不作調(diào)整。
對上述標的權屬有異議者,請于2025年05月5日09時前與管理人聯(lián)系(聯(lián)系人:胡律師 (略))。
(四)瑕疵提示:標的存在以下提及和未提及的瑕疵,相關瑕疵由競買人在拍賣開始前自行了解,查驗、評估風險。拍賣成交后,管理人按標的交付時實際現(xiàn)狀進行交付,買受人自行承擔所有瑕疵風險,拍賣成交價不作調(diào)整。
1.由于企業(yè)破產(chǎn)并停產(chǎn)經(jīng)營,原建設資料、施工圖紙及施工資料等不全,競買人須自行向相應設計單位、審圖單位、施工單位、政府監(jiān)管主管部門機關等項目相關單位調(diào)查了解準確完整的建設資料、施工資料,相關風險與費用由競買人自行承擔。
2.標的可能存在拍賣評估報告、相關附件和拍賣明細表上所載內(nèi)容與最終標的不符的情況,最終面積、坐落位置、四至等權屬信息以當?shù)貒练抗懿块T最終核定為準,拍賣成交價不作調(diào)整。拍賣成交后,管理人按照標的物實際現(xiàn)狀移交標的。
3.若標的涉及到未找到實物,已拆除的情況,或評估報告名稱與現(xiàn)在使用名稱不符的情況,拍賣成交后,管理人按交付時標的現(xiàn)狀交付。拍賣成交后,最終以實際位置、面積、用途等信息為準,若與本 (略) 置文件中載明的位置、面積、用途等有出入,拍賣成交價不作調(diào)整。涉及標的物結構恢復所產(chǎn)生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測繪費、材料費和人工費等)、標的物環(huán)境治理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污染治理費、垃圾清理費等)均由買受人自行承擔。因標的物發(fā)生變化,存在不能辦理過戶手續(xù)的風險,請競買人自行核實、解決并承擔相應風險責任。
4.根據(jù)評估報告顯示此次拍賣資產(chǎn)的機器設備中,有部分設備存在抵押擔保、融資租賃的情況,融資租賃和抵押的具體設備可能在后期會因抵押權人或融資租賃機構提異議訴訟有所變動,可能會涉及訴訟確權。涉及到抵押擔保、融資租賃的機器設備清單請參考附件評估報告(重信通資評報字[2024]第0050號)中的資產(chǎn)瑕疵情況說明。
5.此次拍賣資產(chǎn)中的存貨、機器設備、電子設備無相關購置發(fā)票,現(xiàn)存放于 (略) 廠房內(nèi),存放較凌亂,可能存在標的中部分存貨和設備或存貨和設備零部件缺失、損壞、無法啟動使用等情況;拍賣成交后,若標的實際狀態(tài)、數(shù)量與評估報告不一致,以標的交付時的狀態(tài)、數(shù)量進行交付,拍賣成交價不作調(diào)整。
6.競買人需實地看樣,進行充分了解標的瑕疵及確認標的信息、數(shù)量等情況,未看樣的競買人視為對標的實物現(xiàn)狀認可并接受;本次拍賣不保證標的完好和能否正常使用。競買人一旦繳納保證金參與競價,無論是否咨詢或進行調(diào)查,均視為對標的全部情況(含已知和未知瑕疵)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標的現(xiàn)狀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競買人應當自行承擔可能存在的一切責任、風險和費用。
7.標的移交時涉及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拆卸、搬遷,運輸?shù)龋┘跋嚓P安全責任均由買受人自行承擔。
三、咨詢看樣
(一)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05月07日18時止(節(jié)假日除外)接受咨詢,聯(lián)系人:潘老師(略),胡律師 (略)。
(二)看樣需提前進行聯(lián)系,暫定于2025年05月07日10時到達標的現(xiàn)場統(tǒng)一看樣;若看樣時間有所調(diào)整,將另行通知。聯(lián)系人:潘老師(略),胡律師 (略)。
四、競買人條件
(一)凡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均可參加競買,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須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法律、行政法規(guī)、司法解釋對買受人資格或者條件有特殊規(guī)定的(比如限購等),競買人應當具備規(guī)定的資格或者條件。因不符合條件參加競買的,由競買人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合格的競買人應當遵守本次拍賣《競買公告》《競買須知》 (略) (略) 相關規(guī)定,不得阻撓其他競買人競價,不得操縱、壟斷競拍價格,嚴禁競買人惡意串標,競買人不得串通他人競標而實現(xiàn)批量受讓的目的。競買人有上述行為的,法院、管理人、 (略) 均有權經(jīng)通知后取消其競買資格,并依法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三)競買人可委托他人(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代為競買,但需在競價程序開始前3日(節(jié)假日除外)向管理人辦理委托手續(xù),并以委托代理人的個人賬戶代為競買。競買成功后,買受人與委托代理人需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到場辦理交接手續(xù)。若委托手續(xù)不全,本次競買活動視為委托代理人的個人行為,相應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代理人承擔;委托人有過錯的,應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競買人需辦理多人聯(lián)合競買的,應當在競價程序開始前經(jīng)管理人確認后才能參與競買。
(五)下列機構和人員不得競買并不得委托他人代為競買與其行為相關的拍賣財產(chǎn):
1.負責執(zhí) (略) 。
2.網(wǎng)絡服務提供者。
3.承擔本次拍賣輔助工作的社會機構或者組織。
4.第1至3項規(guī)定主體的工作人員及其近親屬。
(六)因不符合條件參加競買并成為買受人的,將承擔其相應的法律責任并罰沒全額保證金,管理人可重新拍賣本標的。
五、競價方式
(一)本次拍賣采取有保留價的增價競價方式,保留價即為起拍價,至少一人報名且出價不低于起拍價,方可成交(注:一人或一人以上報名,競價結束時出價最高的競價人競買成功)。無人報名或出價的,競價會流拍。拍賣成交后買受人悔拍的,交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
(二)本次競價活動設置延時出價功能,在競價活動結束前,每最后5分鐘如果有競買人出價,將自動延遲5分鐘。
六、優(yōu)先購買權人
(一)本次拍賣標的優(yōu)先購買權人相關說明:本標的物有優(yōu)先購買權人,為標的房屋的各承租人,管理人已通過發(fā)函及公告等方式通知各優(yōu)先購買權人。
(二)優(yōu)先購買權人參加競買的,應于競價程序開始前3日(節(jié)假日除外)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證明,資格經(jīng)管理人確認后才能參與競買;若逾期未提交,視為放棄本次拍賣標的優(yōu)先購買權。
(三)優(yōu)先購買權人參與競買的,可以與其他競買人以相同的價格出價,沒有更高出價的,拍賣財產(chǎn)由優(yōu)先購買權人競得。
(四)順序不同的優(yōu)先購買權人申請參與競買的,管理人應當確認其順序,賦予不同順序的優(yōu)先競買代碼。順序不同的優(yōu)先購買權人以相同價格出價的,拍賣財產(chǎn)由順序在先的優(yōu)先購買權人競得。順序相同的優(yōu)先購買權人以相同價格出價的,拍賣財產(chǎn)由出價在先的優(yōu)先購買權人競得。
七、稅費及其他費用承擔
(一)稅費:
拍賣交易過程中產(chǎn)生的由買賣雙方承擔的全部稅、費,均由買受人承擔。買受人在競買前應向所涉稅務部門確認成交后應繳納的稅費標準,因變更產(chǎn)權登記產(chǎn)生的各項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二)其他費用:
包括但不限于物業(yè)費、水、電費等明確的或潛在的一切關聯(lián)費用均由買受人自行承擔,未明確繳費義務人的費用也由買受人承擔,管理人、法院、輔 (略) 不承擔上述費用。有關土地稅種、稅費數(shù)額、發(fā)票能否開具等問題競買人請自行向所涉稅務、房管、國土等相關部門了解,管理人、法院、 (略) 不做任何保證。
若因標的現(xiàn)狀或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延遲辦理過戶手續(xù)或需辦理二次過戶造成費用增加等后果,由買受人自行承擔,管理人、法院、 (略) 不作過戶的任何承諾及不承擔過戶涉及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過戶手續(xù)費、權證費、配套費、測繪費、水利基金費、出讓金、違約金以及房產(chǎn)、土地交易中規(guī)定繳納的各種費用)。
若標的物涉及違法、違章部分及過戶時政府部門要求整改等問題,由買受人自 (略) 理并承擔相應費用。標的物交付時涉及的、搬運費、人工費用等由買受人承擔及拆遷中標的物自身的損毀、賠償因拆遷、拆卸、搬運過程中給他人人身或者財產(chǎn)造成的損害;防范或者消除拆遷、拆卸、搬運過程中涉及的環(huán)境污染問題或者消防安全問題等而支出的費用等,具體費用以相關部門最終核定為準,及相關安全責任均由買受人自行承擔。
起拍價、成交價均不包含包括稅費、 (略) (略) 技術服務費等其他費用。
八、保證金、尾款及技術服務費支付
(一)保證金:
(1)競買人應于 (略) 上進行實名登記注冊(實名認證需要時間審核,請各意向買受人提前注冊),注 (略) 提示進行操作。凡參加競拍的競買人須在本人的賬戶里保證有足夠的競拍保證金(交納保證金 (略) 網(wǎng)站客服:023-(略)轉(zhuǎn)1),競買人在對拍賣標的物第一次確認出價競拍前, (略) 提示報名并繳納保證金(以到賬時間為準,未成交者保證金全額無息退還),系統(tǒng)會自動凍結該筆款項。
(2)拍賣成交后保證金自動轉(zhuǎn)入相關賬戶作為首期款,未成交競買人的保證金在拍 (略) 規(guī)則解凍。保證金凍結期間不計利息。
(3)若買受人有下列情況之一,保證金不予退還及承擔相應的違約金:提供虛假報名資料的;買受人在競價過程中違反競價規(guī)則和產(chǎn)權交易相關規(guī)則,擾亂競價秩序的;競拍成功后不履約、違約,有提出附加條件的;不及時進行成交手續(xù)辦理及支付拍賣余款、 (略) 技術服務費。
(二)尾款:
拍賣成交后,買受人應按時支付拍賣尾款,拍賣尾款(扣除保證金后的余款)應當在拍賣成交之日起10個自然日內(nèi)以訂單支付或匯款至管理人指定賬戶;尾款支付完成后應及時聯(lián)系管理人。
管理人指定賬戶:
戶名: (略) 管理人
開戶行:中國 (略) 重慶 (略) 支行
賬號:(略)(略)
(三)技術服務費:
(略) 絡競價系統(tǒng)產(chǎn)生最終出價即視為完成系統(tǒng)成交(包含此后交易雙方未最終簽署交易合同等未達成交易的情形),系統(tǒng)成交后3日內(nèi),買受人應按系統(tǒng)成交價的0.5%向平臺服務提供商交納技術服務費(單筆資產(chǎn)交易收費最低1000元,(略)元封頂)。買受人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nèi)交納技術服務費的, (略) 可直接從保證金中扣除,扣除后的保證金可轉(zhuǎn)為交易價款。保證 (略) 服務提供方應當收取的技術服務費的,平臺服務提供方保留對剩余應當收取的技術服務費追索的權利。成交后價款 (略) (略) ,如 (略) 支付技術服務費,平臺可以直接從價款扣除相應服務費金額。
(四)因拍賣標的本身價值,其起拍價、保證金、競拍成交價格相對較高的,競買人參與競拍,支付保證金及尾款可能會遇到當天限額無法支付的情況,請競買人根據(jù)自身 (略) 上充值銀行。各大銀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額 (略) 查詢,網(wǎng)址:http://**。
(五)拍賣成交后競買人在競買公告規(guī)定的期限內(nèi)未支付拍賣成交價款,或者逾期支付拍賣成交價款或未支付軟件服務費等原因?qū)е鹿芾砣宋茨馨雌谑盏礁傎I人交付的保證金的,均視為悔拍。拍賣成交后競買人悔拍的,交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依次用于支付拍賣產(chǎn)生的費用、彌補重新拍賣成交價款低于原拍賣成交價款的差價等損失。保證金數(shù)額不足以彌補拍賣費用以及重新拍賣成交價款低于原拍賣成交價款的差價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繼續(xù)追索。對于聯(lián)合競買的,聯(lián)合競買雙方對前述費用損失和差價承擔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谂暮?,管理人可重新拍賣本標的,重新拍賣時,原買受人不得參加競買。
九、拍品交付
(一)買受人應于付清全部拍賣成交款和按規(guī)定支付完技術服務費后五個工作日內(nèi)(遇節(jié)假日順延)憑付款憑證及相關身份材料到管理人指定地點簽署拍賣成交確認文件。(若需要通過其他方式的,請務必提前與管理人聯(lián)系,并經(jīng)過管理人同意方能采取其他方式簽署)
(二)買受人自行辦理權屬變更手續(xù),必要時可以請求管理人予以協(xié)助。
(三)若本次拍賣標的可辦理過戶的,則買受人應在付清全部款項后10日內(nèi)辦理過戶手續(xù),并聯(lián)系管理人辦理交接手續(xù)。買受人逾期接收或逾期辦理或不接收或不辦理的,應承擔本標的可能發(fā)生的損毀、滅失等后果,同時承擔因逾期接收或逾期辦理或不接收或不辦理而產(chǎn)生的費用。
十、特別提醒
(一)標的以實物現(xiàn)狀為準,法院、管理人、 (略) 均不承擔拍賣標的瑕疵擔保責任。競買人競價前應向相關部門對標的權屬、能否過戶、過戶要求和流程、稅費繳付的標準及起止時間以及其他須注意的事項進行咨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qū)е虏荒苓^戶的風險由競買人承擔。競買人支付保證金并參與競拍的,即代表買受人已經(jīng)知曉并接受標的所有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標的現(xiàn)狀、數(shù)量,設施設備完好和能否正常使用、與《競買公告》所列信息不符、不符合買受人需要等情況),并愿意承擔其帶來的后果,并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以現(xiàn)狀競買本標的。有意者請親自實地看樣,未看樣的競買人視為對拍賣標的實物現(xiàn)狀的確認,責任自負。
(二) (略) 絡競價所涉標的已知的標的屬性、抵押、查封、擔保等情況已公示,買受人需承擔標的存在的其他權利瑕疵和風險。
(三)因標的物部分存在查封限制,拍賣成交后管理人在解除查封后,配合買受人辦理過戶手續(xù)。解除查封需要一定的時間,買受人不得以不能馬上辦理過戶為由,解除合同或要求管理人承擔賠償責任。
(四)因破產(chǎn)清算程序需要,管理人有權在競價開始前、競價過程中,撤回、暫緩或中止競價,并不承擔任何責任。因網(wǎng)絡或其他不可抗力導致競價無法正常進行的,管理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視情況決定重新競價,并不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拍賣成交后,如因破產(chǎn)案件需要無條件撤銷本次拍賣結果的,管理人不承擔任何責任,買受人僅有權要求返還已經(jīng)支付的成交價款,不計利息,且不得主張其他任何權利。
(五)買受人付清尾款后應及時交接標的,并自行辦理過戶手續(xù),逾期不辦理的,買受人應支付由此產(chǎn)生的標的保管費用,并承擔本標的可能發(fā)生的損毀、滅失等后果。
(六)本次交易,管理人不保證能正常開具發(fā)票。
(七)過戶是否有限制等相關事宜請競買人自行咨詢相關部門。
(八)參照法釋〔2016〕18號《 (略) (略) 網(wǎng)絡司法拍賣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競買人成功競得拍賣標的后,將在管理人后臺生成相應《網(wǎng)絡競價成功確認書》,確認書中載明實際買受人姓名、網(wǎng)拍競買號信息,該材料僅為競價成功確認書,非《拍賣成交確認書》。
(九)在拍賣競價前請務必再仔細閱讀本管理人發(fā)布的競買公告。
本公告未盡事宜,請向管理人咨詢。
管理人咨詢電話:胡律師 (略)
(略) :潘老師(略)
人網(wǎng)咨詢電話:023-(略)轉(zhuǎn)1
(略) 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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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邦招標”